申报详情
| 政策名称 | 邛崃市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
| 核心内容 | 一、回收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不高于10元/公斤,废旧农用塑料地膜不高于1.5元/公斤。 二、集中暂存场地租赁费用补贴。依据市场价执行,暂存场地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三、编织袋购置补贴。按市场价执行,每个编织袋补贴不超过 2 元/个。 四、处置(处理)补贴。按市场价执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费用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7500元;废旧农用塑料地膜处理(处置)费用按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 2500 元的标准执行。 |
| 扶持条件 | 一、回收范围 适用于在邛崃市范围内因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和废旧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包括: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瓶、桶、罐、袋等包装物,含渔用废弃药袋、瓶;废旧地膜主要包括: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农用塑料地膜。 二、财政资金支持内容 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塑料地膜的回收、暂存、处理(处置)环节给予补贴支持。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理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环节、范围和方式。 三、财政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全市从事农药和农膜生产、销售、使用的市场主体,供销社企业、基层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等,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回收网点,网点业务覆盖实施区域内所有村;每个回收点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规范建立回收工作台账; 2.在本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临时集中堆放场所; 3.有相对固定的处理或处置企业,并能实现及时处置。 |
| 申报材料 | 一、项目申报书 二、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三、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四、回收网点建立台账,每月或每季上报的回收处置统计表和项目实施资料管理台账; 五、回收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 六、处置装车回单、回收处理清册、处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置资质复印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
| 申报流程 | 一、项目实施方式及期限 项目采用据实据效结算管理,在市级预算控制数、指导性目标及回收补贴标准范围内合理统筹使用,项目经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实际回收量据实结算并兑付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 项目申报主体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封面纸(封面格式见附件)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50916546@qq.com,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项目验收要求 (一)验收申请 由项目实施主体按月或按季度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申请验收时须如实填写《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项目实施主体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2.回收网点建立台账,每月或每季上报的回收处置统计表和项目实施资料管理台账; 3.回收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 4.处置装车回单、回收处理清册、处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置资质复印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组织验收 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回收、处置数量的核算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现财政补贴资金。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祝中轶 联系电话:028-88791042 |
| 政策文件 | 邛崃市关于印发《邛崃市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