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2021〕7-95)要求,为加强我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现将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广泛宣传至涉农经营主体,并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具体要求遵照《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认定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当年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平均水平。
二、申报认定资料
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2021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1.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财务会计报表);
5.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6.县级(含)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
7.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情况证明;
8.所辖镇(街道)、园区出具企业基地和带户规模的情况说明
9.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
10.企业应享受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1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三、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1.资料装订要求:按照上述申报认定资料顺序一式三份(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进行装订,封皮统一用蓝色哑光纸;申报资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鲜章。
2.资料报送时限:2021年7月27日前(星期二)
3.资料报送方式:纸质资料报送至邛崃市农业农村局投促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lnyjcyk@163.com
四、申报程序
1.由申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提起申请;
2.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真实性、完善性审查(包括现场考查);
3.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申报主体形成申报意见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
附件:1.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
办法
2.2021年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3.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参考提纲)
4.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5.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填表说明
附件1 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附件1 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晏玉情;联系电话:88790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