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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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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100万元
发文单位: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1-07-06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通知,现就宣汉县辖区内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地区可放宽到非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二、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建设主体必须符合“四有”原则,即有合法合规经营资质、有建设需求和能力、有建设所需用地、有自筹建设资金。

三、支持方向

中央财政资金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产业,兼顾地方种植类优势特色农产品,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国家级贫困县可为非县级示范)和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自主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

四、补助环节

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环节重点以节能型机械冷藏高温库、节能型机械冷藏低温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等主体设施建设和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备建设。

五、补助方式及标准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方式,对单个项目的主体实行“双限”补贴。原则上单个新建项目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40%,单个中央资金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项目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1年7月21日前。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对象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申报。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申报需填写的申报信息:

1、生产经营信息:包括种植品种、种植面积、上年度销售额等信息;

2、现有冷库信息:包括冷库类型、冷库库容、设施设备等;

3、冷链建设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设施库容、配套设备、仓储产品类型、仓储产品品种、预计投资总额、是否建在田头市场等;

4、需拍照上传的资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包括法人 身份证 、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示范级别证明,用地类型文件)。

(四)直报系统官网:http://www.xnzb.org.cn

咨询电话:王先生  13668389959  0818-5223943

                 王先生  18880959790  0818-5223943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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