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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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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20万元
发文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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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会东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1年08月27日

一、项目支持对象的条件

1.培育工程

培育工程(一类):①属于2020年度新增培育的家庭农场;②自愿继续实施2021年度家庭农场培育项目;③能严格按照2021年度项目实施要求进行。

培育工程(二类):①是2021年度新增的家庭农场培育项目;②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省级以下县级以上示范场;③已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年以上;④自今年起具有的土地流转合同时限仍然在5年以上(没有流转土地的,本条不计);⑤近三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同类资金扶持;⑥优先从没有家庭农场的乡镇、村组中遴选培育。

2.示范工程

示范工程(二类):①已评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②近三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同类资金扶持。

二、支持建设的内容

培育工程支持内容:适度扩大规模,改良品种,完善基础设施,购置生产性装备,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

示范工程支持内容: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改良提升产品品质,发展袖口初加工(含冷链物流),促进农业一二三产整合,延长产业链、价值链。

三、支持标准

支持个数:支持培育工程一类1个,培育工程二类11个(其中3个川猪类),示范工程二类1个。

1.培育工程:项目补助建设资金10万元/个,家庭农场须配套自筹资金20万元以上。

2.示范工程(二类):项目补助建设资金20万元/个,家庭农场须配套自筹资金20万元以上。

四、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7日—2021年8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具体建设内容(含规格、数量、型号或材质等具体内容)、总投资总额、申请资金额、建设进度、责任人等,并将《实施方案》电子纸质交会东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组织审定《实施方案》,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系人:县农经站唐红;联系电话:15181580452

电子邮箱:2547905443@qq.com

会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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