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安市首批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工作,结合前期征集情况,经研究,决定补充征集2021年度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条件
此类项目主要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提出技术需求,经专家论证张榜后,凡符合条件且有研发能力的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均可揭榜,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攻关任务,由发榜方和市财政提供相应的研发补助资金。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是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广安市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
2.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动应用;
3.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4.需求内容应聚焦企业、产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5.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为揭榜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二)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为市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
2.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
3.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二、项目要求
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资金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财政补助资金适度支持引导,项目需求应聚焦广安市“341”现代工业体系、“363”现代农业体系和“352”现代服务业体系发展急需的科技成果。
三、有关要求
(一)市科技局负责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发榜方的需求表填写情况,以便后续开展论证遴选。
(二)发榜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技术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三)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研发总投入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的,不再给予财政科技资金。
(四)对弄虚作假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需求报送
(一)发榜方以单位账号登录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填写《广安市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附件1),导出打印需求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于7月27日18点00分前提交至归口部门。
平台网址:http://gakjj.kjfw.vip/
(二)归口部门登录平台,审核申报单位填报的需求表,于7月27日18点30分前提交至市科技局。
发榜方为县(市、区)的创新主体,归口部门为县级科技部门。发榜方为市属企事业单位等,归口部门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五、联系人及方式
市科技局:刘清华,0826-2395633,18181853072
附件:广安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需求表(发榜方)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