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 政策名称 | 高新区关于申报“岷山行动”计划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 | ||||||||||||||||||||||||||||||||||||||||
| 核心内容 | 一、资金支持 (一)根据揭榜团队技术实力、技术平台建设规模、项目产业化前景等,按照A、B两档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5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无支持上限,根据项目情况“一事一议”。产业扶持资金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主要用于团队建设、设备购置、条件保障等方面。政府平台公司将持有新型研发机构及孵化企业的部分股份,退出后实现财政滚动支持。 (二)每个榜单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团队,分别给予团队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二、载体支持 原则上为每个新型研发机构提供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支持,具体面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三、孵化支持 (一)政府平台公司为新型研发机构提供财务、法务、市场、人力、融资等全方位服务。 (二)开设“菁蓉学院”,为新型研发机构及孵化企业匹配创业导师服务。 (三)将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纳入成都高新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给予“金熊猫”人才、科技创新、科技金融、产业培育等政策支持。 四、人才支持 (一)领军人才可入住国际专家公寓,为骨干人才提供人才租赁公寓,保障提供相对应的购房资格。 (二)为家庭及子女提供教育、医疗绿色通道。 (三)提供宜业宜居的创业环境,助推科学家向企业家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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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持条件 | 一、按照A、B两档分别匹配揭榜团队不同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分档条件如下: A档:5年内聚集教授级人才10名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100名以上、孵化科技创新企业8家以上、累计融资6000万元以上、估值4亿元以上。 B档:5年内聚集教授级人才5名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50名以上、孵化科技创新企业4家以上、累计融资3000万元以上、估值2亿元以上。 二、揭榜团队应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和科研方向,有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作为依托,前期研究成果具有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有良好的产业化基础和方向,能解决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或布局未来产业。 三、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原则上每年在成都高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全职人员第一年比例不低于30%,后续逐年递增。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备产业化经验人才。 四、需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由团队成员控股的独立法人公司,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为成都高新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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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一、咨询及材料提交:咨询电话见上文。项目申报书电子档递交邮件见上文对应项目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支撑平台+主要负责人名字及职称;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17:00,由成都高新区开展集中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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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流程 | 一、揭榜流程 (一)有意向的揭榜团队填报《成都高新区“岷山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二)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财政金融局及相关产业部门组织产业及技术专家开展项目评审。 (三)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及相关产业部门结合专家评审结果提出拟支持名单,对拟支持对象开展尽职调查(包括成果专利真实性、团队创业经历、项目排他性等),尽职调查发现问题的,根据排名安排依次递补。 (四)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及相关产业部门与拟支持对象就具体支持事宜开展磋商。 (五)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将与拟支持团队协商达成一致的项目方案及政策建议提交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审议,由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对审议通过项目进行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双方起草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签署。 二、后续服务 (一)跟踪服务。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会同各产业部门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管理和服务,协助解决项目落地等后续问题,鼓励揭榜机构建设开放性研发平台,积极吸纳聚集优质团队及人才,成都高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二)考核及退出。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淘汰”的方式强化对项目的过程、结果管理和考核,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根据考核结果负责产业扶持资金兑现,对未履约或进展不佳的项目,经报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后,协商终止项目投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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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第二批需求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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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成都高新区关于申报“岷山行动”计划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