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 政策名称 | 天府新区关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融资贴息政策申报工作 | ||||||||||||||||||||||||||||||||||||||||
| 核心内容 |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政策和措施的通知》(天成管发〔2020〕1号)第四项“帮助缓解资金困难”。整合各类资金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解读辅导,指导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申报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债券、低息贷款、资金补助。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三农企业,支持通过“天府成长贷”“天府惠农贷”“创业担保贷”等银政合作金融服务产品取得融资。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通过金融机构取得的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一年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成都天投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收融资担保费,成都天投融资担保公司的减免部分给予50%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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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持条件 | 一、工商登记、税收均在天府新区直管区的中小企业。 二、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2月16日通过金融机构且以企业法人名义取得的新增贷款,包括展期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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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一、申报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全套资料加盖骑缝章) (一)贴息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申请补贴的贷款情况”栏:如有多笔新增或者展期贷款需逐笔填写。 2.“贷款利息”栏:按照就低原则,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1年期LPR(即3.85%),则按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2月16日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金额计算;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高于1年期LPR(即3.85%),则按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2月16日企业以3.85%为利率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金额计算。 3.“申请贴息金额”栏:按“贷款利息”栏的50%填写。 4.“申请贴息金额合计”栏: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为中小企业的认定材料;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四)贷款合同及放款凭证; (五)疫情期间实际支出利息的凭证和资料; (六)受疫情影响情况说明(见附件3); (七)企业依法经营承诺书(见附件4); (八)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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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流程 | 各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注册地所属街道办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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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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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天府新区关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融资贴息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