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陕西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陕科办发〔2020〕107号),加快示范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按照《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陕科办发〔2018〕241号)有关要求,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会同党工委宣传部开展我区2021年度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集聚类和单体类示范基地两类。两类基地应分别具备《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集聚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集聚类)》(附件2);
2.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附件3);
3.申报书(包括基地区域边界范围图、空间和功能布局、产业基础、近三年来文化科技融合情况、效益分析、配套公共服务情况、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及相关佐证材料;
4.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优势行业、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科技应用推广、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5.基地所依托园区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体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单体类)》(附件4);
2.申报书(包括主要产品和服务介绍、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近三年来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主营业务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及品牌影响力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效果分析;创新能力分析等)及相关佐证材料;
3.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进展情况、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4.基地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企业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开具的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5.基地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事业单位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于9月20日前报送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政务大厦438室)。
四、联系方式
1.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联 系 人:段晨虎
联系电话:029-870384653
2.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赵 燕
联系电话:029-87030998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陕西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陕科办发〔2020〕107号),加快示范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按照《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陕科办发〔2018〕241号)有关要求,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会同党工委宣传部开展我区2021年度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集聚类和单体类示范基地两类。两类基地应分别具备《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集聚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集聚类)》(附件2);
2.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附件3);
3.申报书(包括基地区域边界范围图、空间和功能布局、产业基础、近三年来文化科技融合情况、效益分析、配套公共服务情况、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及相关佐证材料;
4.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优势行业、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科技应用推广、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5.基地所依托园区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体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单体类)》(附件4);
2.申报书(包括主要产品和服务介绍、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近三年来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主营业务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及品牌影响力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效果分析;创新能力分析等)及相关佐证材料;
3.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进展情况、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4.基地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企业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开具的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5.基地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事业单位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于9月20日前报送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政务大厦438室)。
四、联系方式
1.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联 系 人:段晨虎
联系电话:029-870384653
2.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赵 燕
联系电话:029-87030998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