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力争到2027年,培育中试能力建设平台20个以上,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0家,孵化产品400个以上,有力支撑创新成果的“小试验证—中试扩大—产业化应用”。
中试是生物科技创新成果向工业生产转化的关键环节,是生物制造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通知》提出,坚持逐步培育、分类打造。立足产业现状和发展需求,布局相适应的中试能力和服务体系,鼓励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导。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和商业化应用各环节重大需求和典型场景开展针对性培育,鼓励中试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有偿服务并实现稳定运营。坚持规范引领、安全可靠。完善中试装备标准体系和中试服务规范流程,增强平台数据安全、生物安全保障能力。
在培育领域方面,《通知》提出,立足生物制造产业化现状和技术发展需求,聚焦生物制造各领域中试环节的短板和痛点,根据技术工艺装备特点,培育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化工、能源、酶制剂等重点产品领域的中试平台,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针对生物制造原料迭代演化趋势,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建成多元化原料的特色平台;根据当前生物制造最新前沿研究成果和产业化需求,针对差异化技术路径,培育植物底盘细胞(生产介质为遗传修饰的植物细胞,如烟草、水稻、红豆杉细胞等)中试平台,补齐新兴领域中试短板。
在申报步骤方面,《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需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11日前,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pc@mii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确定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予以正式发布,并纳入制造业中试平台梯次培育体系。
在强化资源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发挥产融合作平台、项目资金等作用,用好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生物制造中试专业人才培育机制,坚持引培并举,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中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