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的通知

通知 其他
重庆市财政局

丰都县财政局、垫江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结合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现预拨下达奖励资金7920万元,其中:丰都县3960万元、垫江县396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

请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等文件,于2025年6月底之前细化出台本地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请对照财建〔2025〕77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及时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

附件: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县域补短板试点)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县域补短板试点)

(丰都县)

项目名称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财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960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960





其他资金









1.支持提升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2.培育符合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
3.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成本(万元)

≤47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第一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

≥5.0%(2025年)
≥5.5%(2026年)
≥6.0%(2027年)



质量指标

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符合试点政策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比例

100%




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比例

100%





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用率

≥99%





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20kW比例

100%





新建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的比例

100%





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有所完善





时效指标

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台)目标(标准桩)完成率

100%




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千瓦)目标完成率

100%





年度新技术新模式任务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

明显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用户数

显著提升




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场景覆盖率

显著提升





充换电基础设施与高速公路出入口(3km范围内)、“四好农村路”等衔接情况

有所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节能减排效果

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

≥6年




试点期间试点县充换电设施空间布局整体合理性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县域补短板试点)

(垫江县)

项目名称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财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960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960





其他资金









1.支持提升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2.培育符合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
3.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成本(万元)

≤5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第一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

≥5.0%(2025年)
≥5.5%(2026年)
≥6.0%(2027年)



质量指标

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符合试点政策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比例

100%




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比例

100%





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用率

≥99%





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20kW比例

100%





新建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的比例

100%





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有所完善





时效指标

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台)目标(标准桩)完成率

100%




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千瓦)目标完成率

100%





年度新技术新模式任务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

明显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用户数

显著提升




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场景覆盖率

显著提升





充换电基础设施与高速公路出入口(3km范围内)、“四好农村路”等衔接情况

有所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节能减排效果

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

≥6年




试点期间试点县充换电设施空间布局整体合理性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