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二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各类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三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促发展,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形态创新,完善企业制度,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坚持分类引导、统筹推进,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意见》明确,经过5年左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自主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履行社会责任等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六方面提出19项具体举措,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